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兰共和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共同文件
1. 2025年9月15日,中国波兰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华沙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王毅和波兰共和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西科尔斯基共同主持会议。
2. 双方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全面深入交换意见。
3. 去年是中国和波兰建交75周年。双方一致认为,应在中波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进一步深化双边合作。双方同意持续加强和拓展双边交流与务实合作,并定期召开两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会议。
4. 今年是中国和欧盟建交50周年。双方一致认为,这为中国同欧盟成员国发展双边关系提供了重要契机,为应对共同政治和经济挑战提供了平台。
5. 双方重申支持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以及基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国际秩序。双方愿继续在联合国、亚欧会议、世界贸易组织等重要多边平台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
6. 双方重申愿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扩大两国各领域、各层级交流与合作。双方要加快落实2024年6月习近平主席和杜达总统在北京会晤时达成的共识,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域化管理协议。
7. 双方就发展高效、富有经济竞争力的欧亚交通走廊的重要性及波兰在其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交换了意见。双方认识到在铁路、海事和航空货运方面提供互利服务,以及强化现有和潜在运输线与物流链带来的好处,愿共同保障中欧班列通道安全畅通。双方特别注意到,在发展两国间直航运输、共同提升两国航空业竞争力方面存在共同利益。
8. 双方欢迎由波兰经济发展与技术部和中国商务部建立的贸易畅通工作组和投资促进常设工作组开展双边经济对话。双方同意应尽快召开两国经济合作联委会新一次例会,上述两个工作组在两国经济合作联委会机制下开展。双方认识到两国经贸合作富有潜力,一致认为应共同致力于双边贸易可持续发展以及货物和服务贸易品类多元化。双方讨论了中国稀土相关物项对波出口许可事宜,愿加强两国出口管制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对话,积极促进两用物项合规贸易。双方将以生物安全为前提,依法依规推动动物疫情解禁工作,并共同致力于推动波兰农食产品输华准入,进一步扩大双向农食产品贸易规模。
9. 双方愿继续扩大双向投资。双方认识到波兰致力于打造国内电动车产业全价值链并成为欧洲最大锂电池出口国的愿望,愿鼓励两国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就促进波兰电动车产业链发展探讨互利合作。这符合双方对推动气候治理和经济绿色转型的共同愿景。
10. 考虑到当前两国人文交流势头积极,双向游客数量显著增长,双方决定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合作。双方认为中国免签政策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决定继续鼓励两国旅游机构加强合作,积极参与对方举办的旅游推介活动。双方将支持文化领域深度交流与务实合作。
11. 双方回顾了副外长级战略对话等两国外交部门间建立的双边磋商机制。
12. 双方同意中国波兰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原则上将继续每两年在对方国家轮流举办一次。下一次两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将于2027年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执行情况进行评估。